原標題:官方聲明:“松山湖酒”侵犯松山湖管委會版權
9月23日,松山湖管委會發(fā)布聲明稱,東莞市湯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侵犯松山湖管委會版權,在生產的“松山湖酒”外包裝上擅自使用管委會標識。9月19日,湯神公司在本地媒體上登報澄清,“松山湖酒”與“松山湖管委會”無關系。
聲明指出,“松山湖酒”的公司注冊地與產品生產地并不在松山湖,未經管委會授權,擅自在其酒類包裝上使用松山湖標識,屬于盜用,侵犯了管委會的版權,使公眾對酒質量、產地等產生誤認,給管委會帶來一定的負面影響。
2001年,管委會委托廣東集美設計公司設計制作了代表松山湖形象的系列標識,2019年7月獲得廣東省版權局申請版權登記頒發(fā)的松山湖形象系統(tǒng)(VI手冊)的權屬登記證書。
“松山湖”的書法字體則是管委會成立之初,委托書法家李鐸為松山湖題字,并已獲得該字體使用授權。

目前,該公司已經將官方網站及產品外包裝上的侵權標識全部換下。
【記者】陳啟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