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警示消費者,切實保證廣大消費者的飲食安全,吉林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官網近日公布了對2016年國家監(jiān)督抽檢的不合格產品及產品合格信息(第二十二期)。
吉林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抽檢3類食品266批次樣品,不合格樣品4批次。其中,薯類和膨化食品11批次,水產制品1批次,全部合格;糧食加工品255批次,不合格樣品4批次。
不合格樣品所涉及的標稱生產經營單λ、產品和不合格指標具體信息如下:
糧食加工品4批次:長春市好又來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冷面中檢出不得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山梨酸;長春市朱大福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朱大福冷面中檢出不得使用的食品添加劑苯甲酸;東豐縣嚴澤朝族大冷面加工廠生產的冷面中檢出不得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山梨酸;德惠市劉氏饞嘴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麻辣燙檢出不得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山梨酸。
對抽檢中發(fā)現(xiàn)的不合格產品,企業(yè)所在地長春、遼源、白城、白山市食品藥品監(jiān)管部門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guī)定,責令生產經營企業(yè)及時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吉林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已要求長春、遼源、白城、白山市食品藥品監(jiān)管部門對不合格產品的生產經營者進一步調查處理,查明生產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shù)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廣大消費者,購買食品時要通過正規(guī)可靠渠道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標識等是否齊全;查看真空包裝是否©氣漲袋、有無變質;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以及超過保質期的產品。